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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9 21:2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甘肃省统计局研究决定,为所属事业单位甘肃省统计科学研究室等面向社会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和有一定相关经验的工作人员7名(详见《甘肃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四)应聘人员的年龄:本科学历不超过30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必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甘肃省统计局网站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0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0931-8856132.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统计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月19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1日(星期三)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00至5月2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时间和科目
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省统计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线,笔试前在省统计局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并书面通知应聘者。
笔试成绩在省统计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对笔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与参加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有不合格、或放弃、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该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达到1:3的面试开考比例。对笔试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按达到最低分数线全部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3.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省统计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其中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线,在面试前发布补充公告并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成绩计算及公布
(一)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二)最终总成绩公布:在省统计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甘肃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2021年8月1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或毕业信息无法进行网络查询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并列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统计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备案及聘用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甘肃省统计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完成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一)疫情期间,根据考点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二)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健康码出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所有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自备且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十、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甘肃省统计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
咨询电话:0931-8856132
监督电话:0931-8856136